
2022开展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docx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开展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一村(社区)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串讲资料.docx
1.文书的概念: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含平安下同〕、检察院、、或劳改以及、仲裁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性法律文书〔立法公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依法制作的文书、出具的文书、仲裁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和依法受权的执法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模块3、施工许可法律制度.ppt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无效借贷合同的法律后果(共10篇).doc
—PAGE\*MERGEFORMAT21—无效借贷合同的法律后果(共10篇)篇1:无效借贷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借贷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根据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1.docx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一)劳动安全是事关劳动者及其他人员人生安全的重要问题,要引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注意。本篇将着重向农民工朋友介绍作为劳动者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在劳动安全方面享有哪些待遇,万一发生劳动安全事故该怎么处理。1、进城务工人员应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1)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严禁在工作、生活场所

保密协议法律效力协议书.docx
第PAGE\*MERGEFORMAT4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4页(Word格式)合同可编辑,仅供参考源于网络整理。保密协议法律效力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甲方工作。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工作于甲方期间可能会创作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乙方应当承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docx
第PAGE\*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2页(Word格式)合同可编辑,仅供参考源于网络整理。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2、协助

买卖不破租赁之法律制度.docx
第PAGE\*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2页买卖不破租赁之法律制度民法理论认为,所有权属于物权,而承租权则是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平等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复杂化,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界限却越来越难以划定,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趋势,在这种趋势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为处理物权与债权关系的一个重要法律制度,在调整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的社会生活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存在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法律价值。我国现行立法对这一法律制度予以了认可,它具体表现为两个方

合同案例: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风险.docx
合同案例: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风险【案例】: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08年9月26日至2009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09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20000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