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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精选5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1各位市民:2022年高考、学考和中考“三考”即将临近,为给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三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二、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的规定。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三、市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特此通告。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2各位市民:2022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一、噪声污染严管期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二、禁止下列行为(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三、加强监管和执法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3各位市民:今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根据居民反映,社区经常出现影响学生备考的现象,为落实《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宿舍区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区环境噪声的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舒适的备考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即日起至6月30日,除了每天中午12:00-13:00,下午17:00-19:30外,是禁止社区噪音污染的时间,居民不得从事吹拉弹唱和其他影响居民学习、休息的活动。2、在禁止时间内,社区禁鸣喇叭,禁止大声叫卖和使用高音喇叭等,停止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特殊情况需报保卫处或社区办批准),保证考生的学习和休息。3、居民要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要让其乱叫扰民。特此通知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中、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现就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噪声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