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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13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3页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秘〔****〕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持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建设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指标体系,与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推进,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动力,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二、主要任务(一)总体目标。围绕“**市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到****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精神卫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二)具体目标到****年1.建立县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残联)2.卫生计生、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得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4.着力提高我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第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改善医疗环境,加快第四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到****年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完成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精神科床位数达**0张,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明显增强,患者就医条件显著改善,使其具备功能较完备,诊疗和康复设施设备基本配套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县乡一体化管理”原则,完善以精神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全县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率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委)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定向培养、人才引进、转岗培训等形式,实现全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全县精神科医师(含助理)达到10名左右。县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同步发展,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4.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全县各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卫计委)5.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残联)6.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