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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几个关键词:1、权力与权利2、公权力(国家权力)本质属性:公益性、效力先定性、单方性、强制性。3、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行政法中“行政’的涵义4、公行政与私行政行使国家公权力(行政权)行政法中“行政”=公共行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5、国家行政与社会公行政(非国家行政)行政法中的“行政”指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行政机关的行政),还包括社会公行政。本章教学要求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的概述5、广义狭义说形式上的行政:凡是行政机关的活动。实质上的行政:指国家机关的执行与管理活动。国家行政◆行政与国家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介入和干预社会问题最多的权力。◆行政与社会(公民)行政权是与公民接触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影响最大的权力。——从“出生走向坟墓”。◆行政与法治行政权在社会生活中最活跃,涉及的领域最广泛、内容最复杂、对私权利的影响最直接。其追求秩序和效率的本质导致其受到的程序约束明显少于立法权与司法权,也最容易对私权利造成侵害。因此,实现法治的核心与关键是实现依法行政。1、主体的特定性—行政机关与授权组织2、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管理、秩序3、目的公益性——谋求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4、应受法的支配性——执行法律、依法行政5、自由裁量性——本质属性行政并非仅系国家实践法律与行政目的的手段,而是应作为国家福利目的之工具,来满足社会正义之需要。—[德]巴杜拉★无论怎样理解行政法的概念,应把握其最基本的目的和内容。行政法不只是要通过设定国家行政权行使的规则和标准来保障政府行政活动的依法进行,使社会有序而温暖;还要设定对行政权违法或不当行使的监督以及造成侵权后的补救规则,为私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行政法是一个协调的法,将社会法治国家宪法的指导原则予以具体化,来使多元化的民主,得以实践。——[德]韦纳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指在行政权的授予、行使以及对其的监督与救济过程中,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和个人之间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概念的构成要素★行政关系的内容三、行政法的内容对于这一概念,可作如下理解:(一)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的法所谓行政权力,就是一个国家权力体系中负责执行权力机关意志、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增进社会福利、管理社会事务的支配力。行政法是用来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二)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行政机关或某一组织依法取得行政权并不意味着能够顺利有效地行使该权力,要保证行政权力被有效行使的同时防止出现侵害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还需要一整套规范行政权力运用及行使的规则。这类规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部分。——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三)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行政权力的行使必然改变或重新确立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然会影响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地行使权力,不仅损害相对人的利益,而且会破坏统一的法律秩序,从而影响公共利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行政权力是国家公共权力,享有个人私权利无法比拟的特权。由于行政特权的存在,必然要给权力的服从者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影响乃至损害。——国家行政赔偿小结(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的法(4)行政法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4、行政关系的内容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内部行政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监督行政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其中最基本的行政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权的特点(1)是国家公权力的一种(2)是一种管理权、执行权(3)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直接性、单方性、强制性、自由裁量性(4)追求秩序、效率(5)受程序约束少,侵权危险性最大5、行政法如何规范和控制行政权(1)事前控制通过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控制权力来源(2)事中控制通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控制权力行使(3)事后控制通过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行政责任法控制权力行使的后果行政法学的基本结构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救济行政法法制监督主要包括:国家监督与非国家监督。国家监督通常指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包括: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司法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上下级隶属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信访监督等。非国家监督是指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主要指社会监督,包括:执政党的监督、各党派的监督、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