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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12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2页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报告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一)大力清理调整审批事项。一是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前置性环节梳理工作,根据市统一要求,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完成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会审等3个事项审批前置环节和部门的梳理。二是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做好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和规范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经清理和调整,全区保留的审批事项由563项削减到477项(其中许可事项340项,非许可事项137项),减幅15.3%。(二)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一是继续抓好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年初新设立运管分中心,公管所受理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运管分中心办理。人社局大厅单设后,农保事项集中到社保窗口办理。目前,全区有455个事项实行集中办理,集中率达95.4%。二是继续抓好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批科和窗口的集中。各审批部门从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规范办件行为入手,重新制作了窗口授权文件,审批科科长或副科长全部进驻到中心窗口,提高了窗口的现场办理能力和一审一核率。(三)积极探索“两证”联合办理。一是全市首推房产证土地证“两证联办”。在继续抓好城市道路挖掘等事项“联勘联审”、工商注册登记“多证联办”的基础上,组织住建局、国土资源分局研究探索,在全市首次推出了房产证、土地证联合办理,将原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次进件、二次交费、二次领证”简化为“一次进件、一次交费、一次领证”,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7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8月份实施以来累计办理300余件。二是继续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规定,牵头做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组织实施工作,累计年检企业1000余家。(四)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各审批部门继续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承诺件平均承诺办理时限继续保持在3.3个工作日,比平均法定时限提前83.5%。平均实际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比平均法定时限提前92.5%。二、提速增效,力促项目开工建设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决策,创新挖潜,破解题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区批工业项目全面实现交地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挂帅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项目分析,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制定《提速增效促进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项目引进单位、所属街道(乡镇)、审批部门的推进责任。二是建立项目跟踪推进工作机制。每月两次编制《2012年区批工业项目筹建工作进度表》,做好情况汇总、进度跟踪及与审批相关的沟通、协调和评估工作。加强业主推进,先后10次召开审批对接会,对每个项目制定一个审批方案,明确报批“路线图”和“时间表”,倒排关键点,落实责任人。三是完善提速增效工作机制。对承诺时间超过3天的环节进行再压缩,将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压缩至114个工作日(含中介机构服务时间),实现审批提速近20%。会同规划、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中介机构协调,督促中介机构缩短服务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四是全面实施“模拟审批”机制。对32个推进项目开展模拟审批,重点破解项目审批流程前半阶段的瓶颈问题,项目比走正常程序提前约2个月。五是建立基建项目联办机制。设立了基建项目联办窗口,制订了联办窗口运作制度,并实施联办项目7个。六是强化“6+1”会商会审机制。针对项目审批环节、时间节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8次召集发改、工商、国土、环保、规划、住建等审批窗口会商会办,推进了项目审批工作。25个跟踪项目全部按照土地合同实现交地后4个月开工。(二)探索创新审批方式。一是全市首创“交叉审批”。对由厂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的工业项目,采取“适度超前、先易后难、一边审批、一边建设、交叉推进”的新方式。当一个或几个单体完成设计并具备相关条件时,提前进入审图。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意见后,办理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先期开工建设。“交叉审批”变“整体一次性审批”为“单体两批次审批”,实现了审批与建设的交叉运行,破解了项目在中后期审批流程(从设计方案审查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间长、效率低的难题,使项目开工至少提前1个月。全年累计实施10余个项目。二是探索实施“打包审批”。对位于同一区域、产业类型相同、土地面积相近的项目进行统一打包审批。由环保部门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选择3家单位制作环评报告,一次性实施环评批复。规划部门统一制定一个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