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PAGE5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是建筑施工企业神圣的职责,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则是保证项目施工能不能达到施工合同规范性要求的前提,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因此,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技术技能,又熟悉安全管理技能的高素质管理队伍,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施工在高速度、高质量、重安全的前提下运转正常。一、必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一)控制目标,即保证在项目施工中人身及机械事故率为零;年轻伤亡率控制在行业规定指标以内;无食物中毒。同时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各项指标达标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二)计划目标,首先要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以百分之百带安全帽,百分之百系安全带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活动;开展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法规政策为主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以发挥党团组织为骨干的安全生产示范点活动.其次,在施工现场可以开展塔吊、架子搭设标准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教育及施工预防触电伤亡和文明施工教育活动,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对季度、半年、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及时的总结,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常抓不懈。对涌现的施工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及时表彰,从而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都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三)机构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安委会的指导下,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施工工长、技术员、安全员等为成员的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其次要成立项目执法监督安全组,设组长一人,负责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检查,其中的人员配置参照《项目施工法》的管理要求或具体的施工项目规模大小确定;对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可参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同时要明确班组长,分包专业队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本作业班组工人的健康与安全,负责消除本作业区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安全管理中,要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根据建筑施工的特殊性,时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座右铭,时刻牢记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明确施工安全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所以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讲:一是项目经理责任:对承包的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负全面责任.要按照人、材、物、机要素合理布局项目施工,设置项目管理岗位,执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与要求,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二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在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工程在施工中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还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以及其他与该项目安全有关的事项.三是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区班组(特别是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劳务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要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劳务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坚持每周或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劳务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发现因公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