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PAGE7页共NUMPAGES7页第PAGE\*MERGEFORMAT7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7页关于提高我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作者:科研设计处日期:2009-10-13宁建科字[2009]681号各区(县)建设局、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推进和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我委会同市建工局组织制订了《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节能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且全面设置中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或小于(含)20000m2且全部采用中央空调、中型的、国有资产投资的重要公共建筑。二、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内容,按要求填写本市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规定”纳入施工图文件审查内容,不满足“规定”要求不得通过;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将其纳入竣工验收的内容,市或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不满足“规定”要求不予竣工备案。四、本“规定”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附件:《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节能设计技术规定》附件:《南京市公共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节能设计技术规定》一、暖通空调专业(一)施工图设计说明要求1、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说明应当编制节能设计专篇,其基本内容应符合“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暖通专业)”的规定。2、除上述基本内容外,还应编制下列内容:(1)对采用集中采暖或者空调的每栋民用建筑、冷热源站房、需要独立计费的使用单元等,应当说明其用水、电、燃气、燃油和其他能源消耗的分系统、分项计量措施。(2)室温控制与显示、系统监控等自动控制节能设计措施。(3)能量回收、再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等措施。(4)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利用的装机容量和技术措施。(5)其他有利于节能运行管理的技术措施。(二)施工图阶段采暖空调冷(热)负荷计算要求1、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的详细计算。2、负荷计算应当采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中的计算方法或选用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并需明确计算软件的名称。3、计算采用的建筑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当是建筑专业的真实设计值。4、负荷计算的打印文件中应当包括:原始输入数据(围护结构热工参数、人员密度、人均新风量、照明、用电设备指标等)、每个房间的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结果及汇总表。(三)其他施工图设计要求1、冷(热)源主机和空调设备的性能除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外,部分设备性能还应当满足下列规定:(1)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应当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表5.4.5中的规定值提高一个等级。如下表1-1:表1-1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kW)性能系数(W/W)水冷活塞式/涡旋式<5284.10螺杆式<528528~1163>11634.404.705.10离心式528~1163>11635.105.60风冷或蒸发冷却活塞式/涡旋式≤50>502.602.80螺杆式≤50>502.803.00(2)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时、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2004)中的3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最小能效等级标准值。如下表1-2:表1-2单元式机组能效比(EER)类型能效比(W/W)风冷式不接风管2.80接风管2.50水冷式不接风管3.20接风管3.00(3)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综合能源效率,不应低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08)中的2级标准。如下表1-3:表1-3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能源效率(IPLV(C)名义制冷量(W)综合能源效率(W/W)≤280003.40>28000~840003.35>840003.30(4)房间空气调节器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