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医疗物资储备方案医疗物资储备方案范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物资储备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医疗物资储备方案范文1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存在,为提前做好新冠肺炎及其他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区医用防护物资物尽其用,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函【20xx】61号)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战略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物资储备原则,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二、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决策部署,实行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发改、卫健、工信、财政等多部门分工合作,相关成员单位加强联动、相互配合。(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分工,细化储备物资的范围和原则,加强物资储备的调度推进,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三)科学测算、留有空间。结合疫情以来物资需求变化和经验,结合常住人口、疫情变化、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等因素,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物资储备量暂按30天总用量进行测算,并适当留有备用或应急空间。(四)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本着实事求是、按需储备、提倡节约的基本原则,结合物资对储备条件、保质期和用量大小等具体要求,进行分类、分级、分点储备,避免造成物资浪费。三、储备方式(一)实物储备。医院和疾控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卫健部门发布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储备清单进行实物储备,确保30天需求量。(二)合同储备。与具备物资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签订合同,确保按30天需求量储备。(三)产能储备。本区范围内物资生产企业在产能范围内保障本区物资需求。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以上三种储备方式应优先考虑本地企业。四、组织领导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应急保障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和储备工作,研究和协调物资保障的重大事项;全面掌握物资生产和储备情况,解决影响物资供需、生产、储备和运输等问题;对全区物资进行统一储备、统一调配和紧急处理报请区疫情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物资随调随用。组长单位:区发改委成员单位: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区、场)人民政府。应急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五、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定期调度”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逐项落实。(一)区发改委1.负责牵头应急保障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区物资进行测算,并组织采购。2.负责与公共卫生储备储备企业按30天需求量达成合同储备协议。3.根据区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密切联络各成员单位,提请区疫情指挥部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物资储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二)区卫健委1.负责对全区卫健系统进行测算,制定区直医院(含疾控)、各乡(镇、街道、区、场)卫生院的物资需求清单。2.建立全区卫健系统储备库清单,定期将储备情况报应急保障组办公室。3.强化对物资储备工作的日常调度,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专业指导和日常检查,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控)的实物储备量在30天以上用量。(三)区工信局1.负责对全区物资的生产调度和产能统计;定期报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在需要时进行统一调配。2.区分不同级别的疫情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物资提产扩能预案,确保物资产能平时能稳定、突发情况能稳住。3.协调解决物资生产企业的原材料、用工、技改等有关生产的困难。(四)区医保局负责协调对接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为物资采购提供技术支持。(五)区市监局负责对提供产能储备的生产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对其生产的物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六)区财政局负责对物资储备工作的经费保障。(七)各乡、镇、街道、场、区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物资的储备,加强物资生产企业的日常调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引导本地物资生产企业稳定产能,并定期将生产、储备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区指挥部应急保障组办公室备案。(八)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其他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