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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百度文库财富值帐实力见证一切联络旺旺whx0910专业销售爱问共享资料积分帐价格公正合理联络1747-88632HYPERLINK公正的法律技术与政策(下)四、本案与视听资料本案在一审审理中也使用了多种证据其中包括原告的儿子提供的用拍摄的笔录资料在中此证据被称为“电子文档〞是询问原告、被告笔录的所谓“电子文档〞。假设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理此证据按照属性可归为?民事诉讼法?第63条所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所谓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的证据。(15)本案中使用内置的数码拍摄功能对询问笔录所拍摄的影像在?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上应当属于典型的视听资料。这也是本案最有争议的证据之一。从的内容来看对于该视听资料双方应当是进展了质证。原告出示或引用了该证据来证明是被告撞了原告。中转述了被告对此证据的质疑指出:“被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和誊写材料是复制品没有原件可供核对无法确定性且很多内容都不是被告所言;本案是民事案件没有权利搜集证据(16)该电子文档和誊写材料不能作为本案认定的根据。〞不过法官并没有认同被告对该证据的抗辩相反对该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和证明力予以了认定但认定该证据和反驳被告的抗辩均没有说明理由。随着电子技术的日益普及和生活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常可以使用电子技术手段记录下来一旦发生纠纷作为记录的证据就越来越多地在诉讼中使用。由于视听资料是利用电子技术所记录的所以也存在着篡改、伪造的可能性因此视听资料在诉讼中的合法性和证明力问题也常常是诉讼中争议的焦点。(17)在本案中拍摄笔录的影像之所以重要原因在于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笔录原件丧失了假设没有丧失这一视听资料就没有多大证据价值了。该笔录反映了对原告诉讼恳求极为有利的相反那么对被告不利。被告在证据抗辩中指出原件丧失电子文档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确定其性。视听资料在诉讼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该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问题;二是该视听资料的证明力问题。这两个问题有时又是联络在一起的在本案中假设该拍摄的内容与原件不符就属于伪造该视听资料不具有合法性也同时涉及证明力的问题。本案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问题被告对有利于原告的视听资料的抗辩理由是其无法与原件核对因为原件已经丧失。这就涉及原件丧失后其复印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的问题。根据人民?民事证据规定?第49条的规定假设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不出示原件:(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提供复制件其复制件也具有证据效力。笔者推测在庭审中当原告出示拍摄资料时被告提出了要求原告出示其原件的证据抗辩主张但显然本案法官没有承受被告的这一证据抗辩。这也是符合人民的有关规定的只是应当注意的是人民的规定是将是否出示原件的判断权交给了或法官即或法官可以裁量当事人是否应当出示原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裁量的裁量仍须符合经历法那么和法理。在被告质疑原件丧失事出蹊跷时法官应该具有裁量的情理根据即对不出示原件认可复制件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根据人民?民事证据规定?第49条第2项的规定虽然原件不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也可以不出示原件。在本案中可以证明此的应该有两个证人:一是原告的儿子一是当场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的民警沈某。从证明力来看原告的儿子假设作为证人作证其证明力相对低一些而民警沈某作证的证明力要高一些。假设该证人出庭作证并承受质证即使没有原件也有可能确定该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但遗憾的是本案中并没有这样做。在审查认定证据效力时人民?民事证据规定?第65条规定审讯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进展审核认定其中与本案举证有关的事项有:证据是否是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的内容是否。其第69条规定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一是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一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从本案的情形来看由于没有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告指控被告撞伤自己的实际上该视听资料成了证明此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认可该证据的证明力是非常关键的。该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能否成立又与被告对此证据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有直接的关系。从媒体提供的信息来看原告的儿子即用拍照的人也是警察从利害关系的角度看自然会影响视听资料的证明力。保存的笔录原件的丧失也确实有些蹊跷人们将其与原告提供的视听资料的可靠性加以联络是很自然的但这些都仍然只是影响因素法官对该证据效力的认可还是需要全面分析案件的才能判断。不要说没有亲历案件、接触案件的其别人不能作出判断即使是亲历者也会因为利害关系的牵扯而无法作出判断。五、本案与证明责任在诉讼中的裁判是根据案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