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申请门牌号申请书申请门牌号申请书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申请门牌号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申请门牌号申请书1xxx派出所:现xxxxx即将竣工,12月底即将交付业主使用。此项目由xxxxxx有限公司开发,湖北xxxx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由武汉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全委物业服务。xxxxx座落于武汉市xxxxxxxxxxx内,位于xxxxxxxx交汇处。是一个中小规模、功能较全的集小高层办公、独栋办公、实验楼于一体的工业地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xxxx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xxxxxxx平方米,绿化综合覆盖率约为41%,该项目有二个出入口,共计建筑物3栋。临街为品字形1、2、3号楼,其中1—2层为整体商铺,其中1、3号楼为10层,2号楼为12层,3层以上为办公楼,.现特向贵所申请报批项目门牌号,望批复为感!附件:xxxxxx项目平面图xxx20xx年xx月xx日申请门牌号申请书2企业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果是村屯等需要所在地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向辖区派出所提交申请制作门牌的文件;派出所审批后会出给个证明,上面写分配给你的地址、门牌号等消息。然后你拿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场所做门牌。一、申请:至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书面申请内容为:(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二、审核: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三、缴费: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四、制作: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五、取门牌:待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取门牌号码安装。申请门牌号申请书3一、申请:至高新区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书面申请内容为:(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二、审核: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三、缴费: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四、制作: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政策依据:1.公安部《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3.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162号)文件规定。受理条件:凡合法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编制或改编门牌号码手续。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2.开发商的书面申请报告,收原件(1份);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房房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4.总平面图复印件、房屋各层平面图复印件(需加具规划部门公章),收复印件(1份);5.房屋四置图(需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6.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建筑物位于新路、街、巷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地名办有关道路、街、巷的命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7.属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对象二:居民房屋申请或变更门牌号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2.属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需提供有效的《建房用地许可审批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属居委会居民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权属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房屋所在位置四置图,收原件(1份);6.村(居)委会核实地址的证明,收原件(1份)。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2.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转交区公安局;3.区公安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