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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卫生局文件安卫医[201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顺利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将各级、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作出具体分工,现通知如下:一、卫生局职责卫生局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评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安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和评估,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拨付项目经费。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由卫生局医管科牵头业务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与处置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由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由卫生局妇幼卫生科负责业务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技术指导;居民规范化建档由卫生局医管科负责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由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1、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明确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人,采取既分工又协作方式,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组织好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和市卫生局安排的计划,有序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开展健康咨询、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4、规范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5、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处置。6、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巡查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巡查和学校卫生服务。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本级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8、负责日常技术指导,定期开展对村卫生室现场督导,进行考核与评价,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9、每月30日前向卫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10、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1、协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档案进行维护更新,开展重点人群随访。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协助卫生院搞好健康咨询活动,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讲座。3、协助卫生院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送达接种通知单,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4、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疫情监测,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报告,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5、协助上级专业机构和卫生院做好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6、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7、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8、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参加卫生院例会和培训。附:安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试行)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主题词: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职责通知安丘市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5月30日印发(共印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PAGE8页共NUMPAGES8页第PAGE\*MERGEFORMAT8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8页临浯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负责科室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任务分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查体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做好对本单位职工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组织并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建档率、合格率、使用率、电子档建档率等达到上级要求。1.根据卫生院统一安排,通知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