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文档列表 / 地方法制 / 文档详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doc 立即下载
上传人:yy****24 上传时间:2024-09-07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107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doc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6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www.chengdu.gov.cn填报时间:2009-06-26责任单位:郫县地税局文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生效时间: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统称“地税机关”)。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在依法享有的税务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裁量的权限。第四条各级地税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先行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人为本,符合法律目的。第五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二)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三)其他依法不得给予处罚的。第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中规定为“可以”、“可并处”、“可以并处”等行政处罚条款,但情节轻微且在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或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涉税金额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四)配合地税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第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违法证据的;(二)阻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三)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四)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五)被税务机关查处后,又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六)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七)其他故意违法的,或者依法应当给予从重处罚的。第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处罚条款的,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进行处罚。第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实施某一违法行为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处罚条款的,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并从重处罚。第十二条各级地税机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行政处罚计算机辅助裁量试点工作。第十三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形式对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的意见种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一、税务登记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1.逾期30天内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处50元以下的罚款。2.逾期30天以上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元罚款。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文档大小:107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年会员
99.0
¥199.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

手机号注册 用户名注册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登录
手机号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需关注“豆柴文库”公众号

新用户注册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年会员
99.0
¥199.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