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精选12篇)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精选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精选12篇)1为了提高XX县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方案》,20xx年我县各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我技术人员以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可靠的技术指导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针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业务知识更新慢,农牧民素质和科学意识低的实际问题我中心充分发挥优势抓好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土肥、棉花、南瓜,色素辣椒,蓖麻种植等专业的培训班。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农业科技培训,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科技、用科技、促双增"的热潮。一、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加强了干部自身业务知识的培训,采取聘请地区专家讲课,特别是针对设施农业病虫害防治、蔬菜无公害栽培、种植田间管理、小麦高产示范创建等方面来给技术干部讲解有关的知识及好的管理办法。共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培训5期,培训720人次,乡镇基层干部培训8期,培训370人次、发放5类科普图书,共发放了720册。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培训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在18个乡镇和县直属单位采取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沼气工,植保员开展培训20期,培训1200人次,其中沼气工培训866人次,植保员334人次。三。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培训为了重点培养种植规模较大,示范带动能力较强,有一定科技水平的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科技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观摩交流XX间学校等方式,全县培训架子南瓜种植户培训3期152人次,设施农业示范户培训11期4886人次,粮食种植大户培训13期2835人次,棉花种植大户培训13期3122人次。四、普通农民培训以"科技之冬"、"科普巴扎"、"科普之春(夏、秋、冬)"、"科技三下乡"、"科普日"等活动为契机,还采取了现场培训、田间学校、发放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农村大喇叭等多样的方式,对农民进行了多次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培训118场次,受训人数115870(人次),开展科普讲座12次,听讲13764人次,更新知识内容培训10次,受益人次24315人次,发放11类科普图书,共发放了16500册,举行了大型科普活动6次。同时加大调整产业结构的力度,开发"特色农业"和"绿色无公害食品"等农业新兴产业,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为农民科技增收起到了推动作用。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精选12篇)2一、强化认识,突出宣传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大局、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县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法规股,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xxxx。局党政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主要通过县电视台《关注三农》“法规点击”栏目以及展版、横幅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科普四下乡、会议等形式,对《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州日报、州晚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送执法信息。据统计,全年共印发农业法制宣传资料1.98万份,办展版10余期,拉横幅标语13幅,电视宣传5期,义务咨询0.5万人次,普法培训600人次,报送执法信息5期。二、强化执法,突出效果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行为。我局要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十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合法,定性准确,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案件及时办理,不推诿、不拖延,杜绝无证上岗执法,不按规定执法。二是规范执法职权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化肥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坚决杜绝乱设许可,并加强对县植保站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检查。全年无一起错案发生和无行政诉讼案件。三是突出执法效果。截止今年11月底,全县共办理种子经营备案185个,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75人次,检查场镇50个,查获剧毒鼠药150余克,没收甲胺磷等高毒农药51.7公斤,受理行政处罚案件240件,结案240件,开展农资质量维权行动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全年无一起错案发生和行政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