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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团总支组织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组织部作为我系团总支核心部室,对于我系团总支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组织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组织部的内部管理,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全面提高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和部长的思想素质,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组织部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组织部各成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表率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为我系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第二章组织部各成员基本要求第一条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第三条组织部各成员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不搞小集体主义、不计较个人得失。第四条组织部各成员要切实作好文件的存档、整理工作。第五条组织部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良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第六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衣冠整洁,不讲粗话、不起哄、不煽动、不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在公共场所穿拖鞋等。第七条组织部各成员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组织部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协调好与各部室之间的关系,各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该自觉协助团总支其他各部室搞好各项工作。第三组织部各成员纪律细则要求一、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故作如下要求:(一)组织部例会时间为每周四11:50,若有政治学习例会时间为1:2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二)本部室成员必须要有较强的时间观念,例会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特殊情况下无法到会者,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按旷到处理。两次迟到算一次旷到(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四)出席会议及正式场合时严禁穿拖鞋、短裤、无袖口的上衣,女生严禁穿高跟鞋。(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不是稿纸)和笔,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六)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提高会议效率。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可提出供大家讨论。(七)会议期间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手机必须关机或震动静音状态,严禁私自交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短信、看杂志等)。二、工作制度(一)按时收缴团费,认真做好团员资料和团员档案的统计和管理。(二)积极做好对团内生活的组织工作,共青团思想建设工作。(三)对团总支各部室例会严记考勤,维持会议纪律,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四)通知各班团支书时要礼貌待人,到各班必须先敲门,对所通知事项耐心讲解。(五)组织各团支部开展政治学习,必须严记考勤,部室成员需熟记政治学习评分标准。(六)部室各级成员应遵守建工系团总支学生会一切规章和制度,热心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七)部室成员应树立"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思想,努力为每一位同学服务,尽力让每一位同学满意。(八)部室成员应接受上级老师的工作安排,如有意见应于事前声明;如无异议则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完成工作情况的总结,上报老师。(九)部室成员应主动维护学生会声誉,任何个人意见非经许可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布;不得以组织部名义办理私人事务。(十)部室成员工作时应求实、创新,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严禁在工作上发生冲突。(十一)部室成员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自满,损害学生会名誉及形象的行为。(十二)部室成员应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歧异,严禁无端吵闹、搬弄是非。(十三)时刻注意组织部的形象,对组织部的名誉、公共物品所有成员都有义务去维护。三、违纪处罚标准(一)例会两次请假算一次旷到,旷到一次直接踢出部室(二)凡有夜不归寝、打架斗殴,旷课、旷操、利用组织部名义逃课、被学校记大过等现象,一经发现直接踢出部室。(三)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直接踢出部室。(四)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和我系名誉者直接踢出部室。(五)若有其他现象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