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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9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9页司法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放大司法行政服务效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需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是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由广大群众自发组织建立的,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会组织。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扩大社会组织覆盖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效为重点,按照“积极引导、加快培育、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挥作用”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二、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与经济社会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多样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网络。按照“成体系、成规模”的要求,通过培育发展,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统一登记、覆盖面广、专业度高、协调配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实现市、县(区)全覆盖,乡镇建成率50%以上;到2018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村(社区)建成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全覆盖。(一)构建结构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多样化发展,加强行业性社会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各级司法行政行业协会,重点引导推动服务城乡社区的基层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二)构建政府主导、富有活力的培育支持机制。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引导并重,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构建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平台,形成积极互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的良性机制。完善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机制,在注册登记、公共设施、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多方面提供服务与扶持。(三)构建科学规范、依法治理的监督管理体制。注重依法管理引导,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指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四)构建特色明显、作用充分的服务运行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承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服务,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和活动品牌,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三、推进措施坚持机制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扶持发展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培育、指导、服务和发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一)明确重点,多样化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根据不同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社会组织的引导培育工作。健全完善雏形发掘、培育孵化、“出壳”登记等系列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基层型社会组织,引导群众自发建立面向村(社区)、特定行业或人群的综合服务类社会组织,延伸司法行政服务触角,将专业法律服务输送到每一个有需求的群众手中。注重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整合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力量,注入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融合发展,使其能够依法承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功能,加强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资源整合,放大社会组织服务的整体效能,加快发展行业型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和诚信建设,切实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常态机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社会组织的扶持指导,强化资源供给,促进规范发展。(二)稳步推进,促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加快发展一是加强孵化中心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社会支持”的模式,组建全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组织能力提升平台、资源互助平台、信息交流平台、公益品牌推广平台四大核心服务平台,提供场地支持、项目辅导、资金扶持、教育培训、资源对接等方面的服务。二是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在建立全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成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邻坊四级服务平台,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