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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诲处范文之小学生作业量操纵方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精神,有效操纵课外作业量,实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教学治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对作业布置作如下规定:1.课外作业时间标准年级课外作业总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操纵在1小时以内2.各任课老师必须按课外作业时间标准布置适量的作业,留意各学科老师之间的互相协调。3.作业布置尽量做到分层要求,特别是对少数作业速度慢的学生降低要求,努力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的现象,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加强作业实效。4.各任课老师对作业布置的内容要求做到“先做、精选、全批、及时反应”,倡导各学科老师(特别是一二年级)实行每学期每生能有2次以上的面批面改,严禁出现学校老师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却要求家长代批、代改的不良现象。5.班主任是班级作业量调控的责任人,要在班级确定一个固定的位置做为每日作业量公示处,并指定一位学生做好每日各学科的作业布置情况登记。留意及时调控各学科作业量。6.教务主任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人,教务处须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展监控。7.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大的作业或不及时修改作业的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教育并与绩效评估挂钩甚至处分,受处分的老师在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