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一、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毕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手套发生撕裂、破损,都应当立即脱去手套后洗手,更换手套再行操作。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和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五)、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六)、病人的标本应放置于坚固的防漏容器内,并可靠加盖,在收集和运送时防止漏出。二、职工利器刺伤报告(一)、为了更好地加强职业防护管理,医院职工在诊疗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生利器刺伤或割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二)、报告范围:被刺伤或割伤的利器为接触过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如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Hiv感染者或病人、梅毒)等。(三)、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建立:职工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保存和上报,详细记录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暴露的种类、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四)、医院感染管理科请示院部,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给予暴露者及时相应的处理及防护用药等。三、医院职工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紧急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