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固始天骄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银行业务统计是国家金融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银行业务统计管理,提高统计质量,充分发挥业务统计的服务与监督作用,实现业务统计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务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统计是指对金融业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积累和分析的活动。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始天骄村镇银行所属机构的业务统计。第二章业务统计的基本任务第五条本行业务统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统计法令、制度和规定。总行财务部为全行统计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基本任务是:(一)制订与组织实施业务统计制度和办法,对全行各类业务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二)准确、及时、全面地编报并统一管理全行各类业务统计报表;(三)科学、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积累银行业务统计和有关经济统计资料;(四)组织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并组织管理职能部门的业务统计工作;(五)组织业务统计质量和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统计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六)负责对全行业务统计工作的研讨、交流和人员培训,促进计算机技术与业务统计应用的有机结合;(七)公布本行统计信息。第三章业务统计的组织体制第六条本行建立统一的统计信息系统,实行由总行对所辖机构进行统计的分级管理体制。第七条本行业务统计工作在主管行长领导下,由财务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行的业务统计工作。第八条本行各级行要设立与业务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及进行业务统计工作所需的设备。第九条本行各级行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统计部门负责人须经上级行计划部门同意后方可调动。第四章业务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条业务统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令、制度和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编报各类统计报表。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统计资料;(二)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布任何本行统计信息;(四)努力学习金融业务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第十一条业务统计人员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统计法规和统计任务要求,独立开展统计调查和检查,对不符合统计法规的行为,有权令其整改;(二)有权拒报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揭发和检举违反统计法令、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三)要求有关部门提供与业务统计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四)对业务统计活动实行监督,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五)参加有关政策、计划的研究和讨论;(六)参加统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第五章统计报表的分类及管理第十二条业务统计报表的分类(一)基本业务报表。是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法令,由总行财务部统一制订的报表。(二)专业业务报表。是各职能部门为专业管理需要,经财务部审定核准后而制订的报表。(三)临时性报表。是有关领导或部门为掌握某项业务情况而布置的临时性专题。第十三条基本业务报表和专业业务报表是指全行性定期业务统计报表。各级计划部门负责填制基本业务报表;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填制专业业务报表和临时性报表,并同时报送上级行和同级计划部门。第十四条本行基本、专业统计报表的制定、撤销,由上级统一管理。第十五条本行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总行统计制度,对总行制定、颁发的基本、专业统计报表,须使用统一的统计科目、格式,按规定的时间编制、汇总和上报。第十六条未经总行计划部门统一编号的基本、专业统计报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权拒绝填报,并向总行反映。第十七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基本、专业统计报表的统计信息作用,对需扩展的内容,应及时与总行联系。第十八条总行对已过时或不适用的有关办法和各类基本、专业报表应及时废止或修订。第十九条本行业务状况表、财务损益表的编制、存储、处理,严格执行我行安全保密措施。第六章业务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二十条各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的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管理、调用和移交工作。第二十一条统计资料分类:(一)纸质文档资料——记录统计数据,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复核人、制表人签章的资料;(二)存储介质资料——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的存储资料。存储介质资料分主、副存储介质资料;主、副存储介质资料必须分两地保管,未经总行批准,严禁修改存储介质资料的内容,同时要采取有效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