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进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及时地反映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工程进度进展情况,加强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任务,根据《合同文件》和《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总工期及各标段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对进度计划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以阶段目标确保终期目标。第三条: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对承包人进行季度、月目标计划管理,下达年季度、月计划任务;总监办、驻地办并对承包人旬目标计划管理。第二章计划报批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驻地办、总监办审查,上报项目办批准后方可开工实施。第五条:项目办根据合同文件和项目总体工期的要求确定各阶段目标任务,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阶段目标的要求,及时提交阶段性施工组织计划、月目标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经驻地办、总监办审查,报项目办审定后下达实施。第六条:承包人要对阶段目标、月进度目标,按照全面均衡有序、突出重点、超前安排。分解落实、现场督促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设备及人员落实,具体细化到人员到位时间、数量、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完好率、进行时间等指标。第七条:阶段目标计划由承包人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次月或季度的施工计划,在每月29日前报项目办审批。第八条:承包人在每月1日、11日、21日向驻地办上报上一旬工程进展情况及本旬计划,驻地办签署意见于次日向总监办报备。第九条:项目办批准的变更设计,承包人必须按修正后的阶段目标计划实施,并纳入阶段目标考核。第三章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第十条:开工前项目办、监理单位人员按合同文件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离岗时必须请假。4天以内的向项目办工程部请假,4天以上的向项目办主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批准后同时向驻地办、总监办备案。第十二条:承包人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一式四份于当月25日前报监理单位审签后,于当月29日前报项目办。各审批单位留原件一份。第十三条:项目办及监理单位按计划检查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并编制和建立各种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关系的进度动态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第十四条:对计划的分析及调整,项目办每月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对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投入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时,指挥部应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力量,认真组织施工,调整下月施工计划,确保在下月施工中弥补差距。第十五条:指挥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施工进度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差的单位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并限时赶上计划,以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第十六条: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如征地、房屋管线拆迁、地方关系、保通等要加强协调解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第十七条:如果施工单位因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驻地监理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人力、物力、设备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供驻地监理检查落实。如多次整改仍无效果,指挥部将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指挥部将采取措施对承包人的工程进行分割,甚至终止合同,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工程被分割或被终止合同的承包人须承担赶工费用。第十八条:计划管理要强调全面有序,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要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