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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生产基地项目-新建车间、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PAGE\*MERGEFORMAT19-高邮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项目名称: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工程招标人: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1年6月1、鉴于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生产基地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1年7月10日下午17时00分(暂定)之前送达飞潮(无锡)过滤技术有限公司(东亭二泉路与新光路交叉口),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备注: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飞潮(无锡)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6、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7、联合体投标:A、主办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级房屋建造师注册证书,联合体成员具备机电安装三级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证书。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附件1要求的资料,并提供原件供核查。C、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附件签署相关授权书与协议。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核查。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必须具备,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必须具备,提供承诺书,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格式附后)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机电安装三级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5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必须具备,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核查。6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0年10月~1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0年10月~12月的连续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必须具备,提供原件核查。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必须具备,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提供原件核查。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发现相关失实或违法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注:1、资格预审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将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书)2、以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须全部满足,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按招投标相关程序取消其入围资格。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1.1项目批准文号:1.2工程名称: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生产基地-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工程;1.3建设地点:扬州高邮经济开发区;1.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720平方米,其中车间(1F)9720平方米,综合楼(3F)3000平方米;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钢结构、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8工期:180日历天1.9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2、公司概况:公司名称:江苏飞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飞潮(无锡)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新光中路107号联系人:包丽芳翟永寿电话:0510-88204512-628手机:1392111094413306180938邮箱:HYPERLINK"mailto:blf@featur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