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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8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8页市交通局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方案市交通局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方案为认真吸取永城“11·14”事件的深刻教训,解决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2013]15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服务理念,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执法行为,以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交通为出发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公路“三乱”现象,改善交通执法队伍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四个交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执法服务保障。二、整改内容依据《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08]56号)等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定,重点检查和整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二)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三)为非法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四)固定超限检测站对非法运输车辆只罚款、不卸载,流动检测跨区域乱查乱罚。(五)向执法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六)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七)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运输车辆。(八)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九)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十一)选用执法人员把关不严,无序进人、超编进人。(十二)执法经费靠罚款返还,不按政策纳入财政预算或公路管养经费。不按规定实施罚缴分离,执法人员直接收取现金,个人收入与罚款挂钩。(十三)执法专用车辆管理混乱,非执法机构乱用、滥用,私家车冒用等。(十四)源头治理不力,货源场站装载、非法改装、运输市场准入、车辆年审等关口监管不到位。故意遮掩或损坏现有监视监控设备,有意回避、逃避监督,不能做到阳光执法。(十五)联合执法不到位,向当地政府汇报不到位,与公安、财政、纠风等职能部门协调不到位,与系统内部的执法部门配合不到位等。对非法运输车辆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力度不够,囤积非法运输车辆堵站、闯卡,执法难度大、执法环境差。三、时间安排2013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4年3月10日结束。(一)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二)修改完善政策制度阶段(2014年1月11日至3月10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全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靖玉彬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颖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负责全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农村处也要成立领导组织,按照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梳理本区域、本单位的公路执法情况,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市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督查,同时将整改效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对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调整领导班子。(三)严格执法,严厉制裁对非法运输车辆坚持先卸后罚、有罚必卸,必须消除违法状态,坚决杜绝只罚款、不卸货。在专项整改期间,暂停流动治超执法工作,强化车辆装载、入户、年审等源头监管,在批准的固定执法站(点)开展工作,否则一律按公路“三乱”论处。专项整改结束后,确需开展流动治超执法的,在规范执法审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设施和明确执法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流动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要零容忍查处、顶格惩办,该开除的必须开除,该请退的立即清退,该转岗的马上转岗,从严、从重、从快。严禁执法人员及其亲属参与非法运输车辆过磅、装卸、看管等环节的经济活动,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收费带车、放车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