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新版(合同模板)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开辟地皮出让条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两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国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皮管理局(如下简称甲方);受让方:(如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和让渡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辟谋划成片地皮暂行治理设施》和国度及处所无关划定,两边本着对等、被迫、有偿的准绳,经由过程友爱商议,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根据法令和本合同划定出让地皮使用权,地皮所有权属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开资本、埋藏物均不在地皮使用权出让局限。第三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受让的地皮使用权。在应用年限内能够让渡、出租、典质或用于其余经济举止,其正当权益遭到国度法令维护;但不得举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举止。乙方负有依法正当开辟、应用、维护地皮的责任。第二章界说第四条本合同所应用的特定词语界说以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偏向乙方出让地皮使用权的局限,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局限。2.“整体计划”指经当局同意的开辟地区的地皮应用和开辟设置装备摆设整体计划。3.“成片开辟计划”指根据整体计划编制的,经当局同意的在受让地皮使用权范围内各项设置装备摆设的详细安置、部署,以及开辟后土地应用计划。4.“专用办法”指按照成片开辟计划对地块举行综合性的开辟设置装备摆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路途、通讯等供大众应用的办法。第三章出让地块的局限、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见附件地块地舆地位,略)。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地皮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国民共和国国有地皮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四章地皮用处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根据同意的整体计划是创建一个以停办和谋划工业项目(设置装备摆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予%用地停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出产和生存办事办法。(注:依据详细情形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地皮应用前提》是本合同的构成部份,与本合同拥有一致的法令效能。乙方批准按《地皮应用前提》应用地皮。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转变本合同第八条划定的地皮用处和《地皮应用前提》,应该获得甲方批准,按照无关划定从新签定地皮使用权出让条约,调解地皮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地皮使用权变换挂号手续。第五章地皮用度及领取第十一条乙方批准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领取地皮使用权出让金、地皮使用费、乙偏向第三方让渡时的地皮增值税以及国度无关地皮的税(费)。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地皮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十三条本合同经两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地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总计元人民币,作为执行条约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日内,领取完全数地皮使用权出让金。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领取全数地皮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按照划定请求办理地皮使用权挂号手续,支付《中华国民共和国国有地皮使用证》,获得地皮使用权。第十五条乙方批准从年开端,按当局划定逐年交纳地皮使用费,交纳时候为昔时月日。地皮使用费每一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第十六条除条约还有划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划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将条约请求领取的用度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称号:银行分行,帐号为。甲方银行、帐号若有变换,应在变换后日内,以书面方式关照乙方,因为甲方未实时关照此类变换而造成负约付款所惹起的任何耽误,乙方均不负担守约义务。第六章地皮使用权让渡第十七条乙方在实行成片开辟计划,并实现全数专用办法设置装备摆设,构成工业用地和其余设置装备摆设用地前提(除地皮出让金外项目继续投资必需达到投资总额的%,或建成面积达到设想总面积的%,或依据详细情形定)后,有权将条约项下全数或部份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让渡(包孕发售、互换和赠与)。第十八条地皮使用权让渡的受让人除法律还有划定外,可认为中华国民共和XX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余构造和小我私家。两边签定的让渡条约,不得违抗中华国民共和XX的法令、法例和本合同划定。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让渡日前应关照甲方。让渡两边在让渡条约签字后日内,应将让渡条约及无关附件的本来送交本地地皮治理部分,请求办理地皮使用权变换挂号手续,换领地皮使用证,并按国度无关划定交纳地皮增值税。第二十条自让渡条约见效之日起,本合同和挂号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力、责任随之转移。第二十一条地皮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余附着物所有权宰割让渡的,应该经甲方和房产治理部分同意,并按照划定办理过户挂号手续。第七章地皮使用权出租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划定实现全数或部份地块的专用办法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出产和生存办事办法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数或部份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余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应用。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的租赁条约不得违抗中华国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