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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外汇管制与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内容第一节外汇管制与货币可兑换二、货币可兑换三、外汇限制的一般内容4、外汇预算分配制对企业用汇按指标分配,超预算部分不予支付5、对外支付拖延拖延外汇获取和支付的时间6、居民以自有外汇资金对外支付居民可自由使用自有的外汇资金,超出部分需另外申请四、外汇限制解除的标准(可兑换的标准)第二节外汇管制的产生与发展1961年,大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表示承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所规定的义务,即避免外汇限制而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但时至90年代,绝大多数国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即使名义上完全取消了外汇管制的国家,仍时常对居民的非贸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资本项目收支实行间接的限制。二、货币自由兑换的发展一战以后,一些国家先后恢复了金本位制,但大多数国家的货币已不能再兑换成金币,只能兑换成别的国家的纸币。1929年——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后,黄金退出了流通领域。货币的可兑换及可兑换程度基本上以一国实行的外汇管制程度高低来衡量,一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就意味着该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相反,如果一国实行宽松的外汇管制或取消外汇管制,就意味着该国货币可兑换或自由兑换。二战后,1944年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核心是确定以黄金和纸币美元作为货币标准。在这一时期,货币自由兑换的定义有了发展.1973年2月,各国普遍实现浮动汇率制度。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牙买加协定,确认了浮动汇率制度的合法化,黄金排除出货币流通领域。这标志着纸币制度过渡的完成。在完全纸币制度下,更多国家推进货币自由兑换。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二)实行全面计划经济时期的外汇管理(1953~1978年)1953年起,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由国营对外贸易公司专管,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经营,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用汇分口管理。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需用外汇按国家计划分配和批给。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以收定支,以出定进”,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办法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不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二、改革开放中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2)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在实行外汇留成制度的基础上,产生了调剂外汇的需要。为此,1980年10月起中国开办外汇调剂业务,允许持有留成外汇的单位把多余的外汇额度转让给缺汇的单位。以后调剂外汇的对象和范围逐步扩大,开始时只限于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留成外汇,以后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国外捐赠的外汇和国内居民的外汇。(二)1994-2000年外汇管理体制-售汇结汇制(1)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外汇分成结汇是指外汇收入者要将其外汇收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后者按挂牌汇率付给本币的行为。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各类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调回境内,均须按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2)实行银行售汇制,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按挂牌汇率将外汇售给需用外汇的单位或个人而收取本币的行为。(3)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后,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指定银行是外汇交易市场的主体。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主要职能是为各外汇指定银行相互调剂余缺和清算服务。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管理。(4)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仍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为确保国家对外信誉对境外资金的借用和偿还,国家继续实行计划管理、金融条件审批和外债登记制度。为境外法人(含中资控股的机构和企业)借款出具担保,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办理。(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管理的主要原则是,准许保留外汇账户,外汇收支自行平衡。(三)2001年—现在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第一部分:组织教学第二部分:学习新内容第三部分布置课后练习内容一、现金收入的核算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2、库存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三、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2、现金溢余教学目的:掌握现金的收入与支出的管理与核算能力目标:1、能正确管理与使用现金。2、能正确进行现金收入支出的核算知识目标:1、现金的定义2、现金管理办法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基本规定冯鸣一、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内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七项基本的工作内容(一)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一)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一)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一)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二)税务登记的概念与内容(二)税务登记的概念与内容(二)税务登记的概念与内容(二)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