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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3南开大学MBA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的要求和《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为做好MBA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制定本细则。评审原则。MBA奖学金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讲求质量、注重导向、宁缺毋滥。每学年度初,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优秀奖学金各等次的名额和奖金分配方案,MBA中心将有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公开张贴、逐级传达,让所有在学学生了解相关信息。评审流程。奖学金评审应经过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推荐、组织鉴定、填写奖学金推荐表、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初审后公示、研究生院审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南开大学MBA中心按照学校规定成立MBA中心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其成员包括MBA中心主任、MBA中心副主任、MBA中心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学生代表等。评审标准。评选学年内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二年级MBA研究生均可申请优秀奖学金。申请者学科成绩必须在南开大学所修,科研成果归属单位必须为南开大学。申请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兼优。申请者上一学年度学科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和能力突出。申请者为南开MBA团队建设,学生联合会的发展,班集体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申请者为MBA中心教学培养、职业发展、学生活动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促进MBA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做出贡献。申请者在学期间,在管理相关领域内有专利发明,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在管理类相关大赛(案例大赛、创业大赛等)中获奖。申请者为宣传、推广和维护南开MBA品牌,做出突出贡献。申请者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申请者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绩,由导师特别推荐。申请者若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恶劣;参加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抵制学校举办的活动,影响恶劣;通过网络等途径损害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声誉等行为不得参评。评审具体办法。(一)奖学金申请书。奖学金申请书由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自行制定,由学生根据本细则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申请书应包含申请者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申请等级等信息。申请书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完整、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书。符合特等奖学金条件的申请者,一般应通过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参加奖学金评定;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特等奖学金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必须报送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和本细则,初步评审本单位优秀奖学金获奖者,并准予初评获奖者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各等次初评获奖数额不得多于研究生院下发名额。(二)推荐表。MBA中心组织初评获奖者填写《推荐表》。初评获奖者必须填写推荐表。推荐表的内容须真实、客观、完整、清晰,不得弄虚作假。推荐表中“导师推荐处”应有本学科领域至少两名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填写。推荐人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审查申请者的材料,须亲自签名或盖章。推荐表须经申请者所在班级组织的鉴定,鉴定由党支部或班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主要考察申请者本人平时表现,由班级负责同学签名或盖章。推荐表须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分党委或党总支)审定,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内应附上申请者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及经单位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审定属实的科研成果材料,推荐特等和一等的须附上成果材料原件,推荐二等和三等的要附上相关复印件。推荐表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和发放。推荐表中加盖公章处,必须加盖相关公章,不得以其他公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相关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代盖公章或代签名视同无效。(三)公示。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必须将初步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2小时,非经公示程序,任何申请者均不能获优秀奖学金;初评公示后无异议,各单位将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并附送所有推荐者材料,包括推荐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报送时,推荐特等奖数额占原申请等次名额。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各单位由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复核,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研究生院备案。附注: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南开大学MBA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