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浅谈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摘要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打击特殊犯罪的需要,其立法目标定位于加强打击犯罪的力度和强化对侦查措施的规范、制约与监督。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合法化与规范化的双重目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其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本文具体分析了修改后刑诉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并对其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提出一些拙见。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合法化规范化作者简介:吕芳,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12级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129-02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修订后的的《刑事诉讼法》设专节新增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生效实施。一、新《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之解读(一)明确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新《刑事诉讼法》148条规定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分别规定了三种情形。第一款规定了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对象范围。即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关于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范围,其中包括有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的规定。这里的标准应该理解为通常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可能判处较重刑罚需技术侦查的案件,一般坚持重罪原则;但也应当充分考虑到实践中的特殊情况。实践中,一些案件可能并不涉及重罪,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群众广泛关注,这些案件一旦处理失误,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动荡,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迫切需要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也可以及时采取。第二款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需要而做出的相关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第三款是抓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需要的规定,适用于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的案件范围可以看出其适用的对象范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案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的,如果不及时破案将给受害人、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其次是案件取证困难的;最后是适用的案件范围与时俱进,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二)解决了技术侦查措施证据合法性问题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七种证据类型中并没有规定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类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规定,侦查机关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特殊侦查措施所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该规定仅限于死刑案件,并且只是一个司法解释。因此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从而获得的信息材料必须转化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材料使用。在此过程中需要耗费较高的诉讼成本,直接影响诉讼效率,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承认犯罪事实,或者保持沉默,侦查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的信息材料将不能转化为证据进行使用,这对于案件的侦破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在转化这个环节也有可能会出现诱供、逼供等现象。修改后的刑诉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原来的七类证据类型中增加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种类,直接使侦查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所收集的材料属于电子数据,省去了中间转化的过程,直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一证据使用规则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相关案件侦查难,取证难的不足,减少了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加强侦查与审判环节的衔接,提高了诉讼效率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三)赋予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的技术侦查权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前,《国家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仅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侦查中享有技术侦查权,而对于检察机关,虽然其享有自侦权,却在自侦过程中并没有赋予其技术侦查权。而众所周知,检察机关负责的职务犯罪的侦查往往隐蔽性较强,取证更是难上加难,技术侦查权的缺失,使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取证难,极易使得案件陷入僵局,导致职务犯罪居高不下。所以,要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手段,增加侦查中的硬权力,弱化软权力。而所谓硬权力就是指这种权力有科技含量、具有隐蔽性、取证的秘密性、同步性和相对客观性。硬权力就包括秘密侦查权和技术侦查权。软权力就是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权力。检察机关缺乏侦查中的硬权力,就会将软权力硬化,这也是容易造成刑讯逼供现象的原因之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采取技术侦查权的主体增加了检察机关,明确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