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实验室是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加强对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组建和运行管理,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组建实验室旨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促进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做好技术储备,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推动原始性创新。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能代表我省科研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现代化科研实验基地、高级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和学术活动中心。第三条实验室主要依托科研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和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侧重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新技术探索。鼓励上述单位间联合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实验室,并且鼓励产业部门和企业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跨部门的联合实验室,以推动新思想、新原理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实践,同时造就和培养适合我省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第四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1、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并根据发展需要延伸到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重点解决相关领域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促进相关行业中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持优势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科技经济综合优势。2、引进、培养和稳定优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科学研究能力强、结构合理的研究开发队伍,使之成为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重要力量。3、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面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在相关领域起到技术辐射和服务作用。第五条实验室建设的目标是:1、在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上,应注重创新,寻求突破,力争进入世界学科前沿。其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或能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具有引用价值。2、在新技术领域探索和应用与开发研究上,要面向经济建设,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开展有明确近、中期目标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若干优势领域上有重要进展,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不低于70%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培养、稳定和吸引相结合,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科技队伍,培养出优秀学术带头人,逐步成为相关专业的人才中心。同时积极开展科学普及活动。4、扩大国际科技合作,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成为我省科技对外开放的窗口。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实验室的组建工作,由科技厅根据省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实验室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科技厅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聘请一批知名度高、熟悉研究及实验、工作严谨、办事认真、客观公正的科研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组成实验室评审专家组,为实验室的组建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第七条各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1、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组织编制实验室的总体组建规划,明确有关组建方针、布局原则、优先领域和政策措施;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检查有关执行情况;组织进行对实验室建成后的验收认证;对建成后的实验室进行运行中的考核评估、工作检查以及总结交流;支持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活动。2、各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科技厅发布的有关组建规划,组织本部门的实验室组建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实验室的组建实施;协调有关组建及运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配合科技厅对组建完成的实验室进行验收认证和运行期间的考评工作。3、实验室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实验室的组建方针、总体规划、组建计划和政策措施等提出决策咨询意见;根据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参与并协助对实验室的验收认证与运行考评工作。4、依托单位(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实验室的组建工作;制定实验室的发展方向和年度目标任务;聘任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实验室的编制和人员安排;提出科研计划并向科技厅报送,组织对已下达的科研任务的实施;根据面向社会开放的工作量的要求,提出运行经费补贴预算;组织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定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实验室提供行政、后勤等保障,制定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提出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科技厅。第三章立项与实施第八条凡符合我省组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拟申请承担组建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某一学科领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