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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借阅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图书借阅制度1一、入室须知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二、借阅规则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图书借阅制度2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图书借阅制度3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