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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办秘〔2005〕105号关于印发岳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岳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岳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1.2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3本预案将根据情况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2.1组织机构2.1.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成员由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文体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2.1.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任主任,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按规定通报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2.1.3临时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等人员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部。2.1.4应急处置工作组(队)县卫生局要成立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现场处置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医疗救护分队等。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即为责任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2.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全县和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组织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3)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4)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市政府有关部门交流信息。(5)协同县政府其他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其他相关工作。(6)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处理建议。(7)督促建立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9)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使各新闻媒体能够主动配合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2.2.3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答复社会关注问题。(3)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收集相关资料。(4)开展相关的实验室技术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5)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2.2.4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