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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一、公共防范服务1、合理配备秩序维护设备,公共秩序维护员必须熟悉监控系统,熟练使用对讲系统,使安防工作周全有保证。制定合理的治安防范处理程序和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定期举行防火、防盗演习。定期对公共秩序维护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强调培养服务意识。2、入住初期1-3个月这段时间,加强装修人员、搬运人员往来的各项服务,严格实施物资流动申报制、盘查制和登记制。3、全面实施“三岗”(巡逻岗、固定岗、机动岗),联合防范着重安全防范点、线、面的配合和互动与“三层”防卫控制及门禁系统、远红外线探测系统、紧急求助系统。4、全面启动智能化系统服务。(报警系统组成及反应程序)秩序维护队伍结构注: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确认属实,必要时报“110”、“119”。到达现场的各应急人员必须:1、控制案情。2、抢救人员。3、擒拿罪犯。4、保护现场。5、记录、汇报、存档。二、项目内安全服务规定为加强项目内的治安服务,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项目内生活及办公秩序,最大限度避免服务区内公共财物的损失和损坏,结合物业具体实际,特定如下服务方案。1、项目内治安服务由服务中心、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协助及配合当地派出所负责执行,实行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2、爱惜和正确使用室内和室外安保设备,不能损坏或随意触动。如发现故障,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勿自行拆卸修理。外出和睡觉时须锁好门窗,启动报警装置。3、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住户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服务中心、,协同公安机关破案。4、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有责任对人员、车辆、所有物品出入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5、有外来人员探访时,如有可能,应预先告知门岗值勤公共秩序维护员,并如实登记,方可进入。6、车辆运出物品,请先向服务中心申报,以便及时向各岗位传达,并提供方便。外运时必须有住户押运(或有放行条)。如有疑问,可暂不放行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7、住户发现可疑情况、火警、盗警及其他紧急事故,应立即告知项目内服务中心或门卫岗值勤公共秩序维护队员,或者直接与当地派出所(或“110”)联系,配合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截停、盘查和处理。8、严禁利用住宅进行赌博、卖淫、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得利用住宅窝藏罪犯和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不得在项目内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9、非住户在项目内内留宿,须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住户不能接待和留宿无证件客人及可疑人员,以免带来不必要麻烦。10、服务中心人员在项目内内工作、巡查,入室检查、抄(核)水,电、气表等,均需佩戴工作证(卡),住户勿放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入室。11、维护项目内安全,是每个住户的共同责任。住户要有足够的安防意识,积极配合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工作,与服务中心共同搞好项目内治安服务。三、停车场及车辆服务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和车辆服务,作为秩序维护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停放有序,确保业主的车辆不受损坏和失窃,防止车辆乱停乱放。特制定如下服务方案。1、项目内停车场的服务<1>在项目内内安放各种交通警示牌;<2>用反光漆标示行车线路;<3>机动车辆的日常服务工作由公共秩序维护队负责,凡进入车辆必须服从车场服务人员的服务和指挥。原则上本停车场只限本项目内内业主车辆停放,临时停放的车辆统一停放于项目内门外指定的停车位,由市政车管人员进行服务。(业主亲属车辆除外)。<4>长期停放的业主车辆,必须预先向服务中心部按规定交纳车位使用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领取服务中心颁发的车辆停放证。<5>进入项目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服务人员的指挥,遵守各项服务规定和禁令标志,不得在区域内加油、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6>对号停车,禁止占用其他车位。司机必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得留在车内。<7>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内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辆停放。因违反本服务规定而造成车辆的损坏、被窃,责任由当事者自负。<8>进场车辆和驾驶人员要保持停车场内的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驾驶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10>禁止超过停车场高度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内。<11>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自身车辆受损的后果自负。<12>其他车辆需要进入停车场必须经服务中心同意。2、停车场操作服务规程车辆进入停车场操作规程<1>当车辆停在挡车杆前需要进场时,值班人员走到司机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