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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各类假期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是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嫁包括公休假合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照发,途中车船费、食宿费用自理。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不满意一周岁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流产假妊娠4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丧假根据云南省人事厅{云人工(1998)2号}文件规定: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予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