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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4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015届)学院(部):法学院专业:法学学生姓名:赵逸波班级:1304学号13409100443指导教师姓名:刘康复职称2014年12月15日题目:论入户抢劫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选题背景与意义:入户抢劫与户外抢劫比较,两者均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入户抢劫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居住安全,可以说,入户抢劫在一定程度上是抢劫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结合,这也是入户抢劫作为加重处罚的重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入户抢劫属于刑法中规定的抢劫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其处罚力度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持枪抢劫等其他七种加重情节同属一档量刑幅度,按照理论上同类解释的应用,上述加重情节所造成的危害性质和程度应大致相当,因此,如何对入户抢劫进行合理适当的解释、理解及应用就尤为重要,否则就明显违反罪责刑相适应的规定。(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张明楷认为,从立法精神来看,新《刑法》对抢劫罪的打击与处罚是严厉的,不论是《刑法》“总则”还是“分则”规定都是一致的,如属于“总则”部分的第二条第3款就明文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属于“分则”部分的第263条、第267条第二款、第269条之规定,均体现了《刑法》严厉打击抢劫罪的精神与宗旨。陈霞认为,“户”的认定理论界对此问题有四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指公民私人住宅,不包括其他场所。二是指固定住所,即以此为家的场所,如学生宿舍,但不包括宾馆房间。三是指人长期或者固定生活、起居或者休息的场所,包括宾馆房间。四是指私人住宅以及其他供人们生活、学习的建筑物,如办公场所。]阮齐林认为,刑法中的“户”,与宪法所保护、作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象的“住宅”具有一致性,故应在“住宅”意义上把握“户”;相对于入户抢劫,入户盗窃中“户”的范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违背居住者真实意思,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即为“入户”;开始侵入住宅即为入户盗窃的着手,但出于抢劫的目的开始侵入的,认定为抢劫预备为宜;无论入户盗窃还是入户抢劫,不管财物体积大小,均应以财物转移到户外为既遂。参考文献:[1]张明楷.HYPERLINK"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XDFX201305010&dbcode=CJFQ&dbname=CJFD2013&v="\t"http://www.cnki.net/kcms/detail/frame/_blank"论入户抢劫[J].现代法学.2013(05)[2]陈霞.HYPERLINK"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FZSL201209146&dbcode=CJFQ&dbname=CJFD2012&v="\t"http://www.cnki.net/kcms/detail/frame/_blank"转化型入户抢劫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09)[3]袁伟英.HYPERLINK"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SPZN2011S7139&dbcode=CJFQ&dbname=CJFD2011&v="\t"http://www.cnki.net/kcms/detail/frame/_blank"论入户抢劫的未遂[J].商品与质量.2011(S7)[4]刘为波.HYPERLINK"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ZGTP201008037&dbcode=CJFQ&dbname=CJFD2010&v="\t"http://www.cnki.net/kcms/detail/frame/_blank"转化型入户抢劫的理解与认定[J].中国审判.2010(08)[5]袁剑湘.HYPERLINK"http://www.cnk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