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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职教园PAGEPAGE2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财务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民主监督,特制定购物制度。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3、节约、实用的原则;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二、采购工作程序。(一)、常规物品采购:1、100元以下: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确认—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2、100元—1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审批—分管总务副校长确认—校长确认—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3、1000元以上: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审批—分管总务副校长确认—校长确认—总务处主任根据物品特点提出采购方案(包括政府采购、多方询价、谈判、议标等方式)请示分管总务副校长同意—总务处组织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二)、教学用书类:(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导书、挂图等)1、由各部门填写购物清单,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审批签字。2、购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由教务处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批,再由校长确认。3、购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由教务处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批,分管总务副校长确认,再由校长确认。4、审批完毕的请购单交总务处、由采购员与请购部门的请购人一同采购,严禁单独采购。严把价格关、质量关。5、采购物资和发票交图书馆登记盖章,办理好借阅手续。6、发票上要有经手人签字(2人)、验收人签字、校长签字后才可报销。(三)、电教设备类(教学投影片、教学录象带、教学碟片等)1、由各部门填写清单,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审批、签字。2、购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由教务处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批,再由校长确认。3、购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由教务处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批,分管总务副校长确认,再由校长确认。4、审批完毕的请购单交总务处,采购员与请购部门的请购人一同采购,严禁单独采购。严把价格关、质量关。5、采购物资和发票交总务处管理员盖章,办理好借用手续。6、发票上要有经手人签字(2人)、验收人签字,校长签字才可报销。三、采购工作注意事项。1、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总务副校长分管,总务处主任负责实施,但应主动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请购单的上报预算。3、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品牌的质量、价格等要应请教有关专家后再组织采购。4、对仓库备用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提出添置计划,报总务处审核,经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组织实施。5、尽量实行定点采购,以降低购买价格。6、部门申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7、1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两人采购;500元以上的物品由总务和相关科室共同采购;1000元以上的物品由三人采购;上万元的物品,要有财务人员参加采购。8、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含500元)物品,大批量采购,必须入固定资产账。